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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2018年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本机关制作和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并由本机关保存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由本机关负责主动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广州市统计局机关编制了《广州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本《指南》每年更新一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中国广州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z.gov.cn)和本机关政府网站(http://www.699yxs.com)上查阅本《指南》。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本机关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本机关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直属单位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二)规章文件。 

      主要包括:以本机关名义发布或者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 

      (三)计划总结。 

      主要包括:本机关年度工作计划、总结等。 

      (四)业务工作。 

      主要包括:统计上使用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产品分类、行政区划代码、城乡划分标准等。 

      (五)统计数据。 

      主要包括:广州统计年鉴、年度综合统计数据、月度综合统计数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普查公报、统计分析报告,普查资料等。 

      (六)其他。 

      主要包括:本机关人事任免事项;本机关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录用计划、程序、结果等,以及本机关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为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查询本机关主动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编制了《广州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本机关在编排以上各类政府信息时,按照业务和信息类别,划分为1-3级类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中国广州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z.gov.cn)或本机关政府网站(http://www.699yxs.com)上查阅该《目录》。 

      二、获取形式 

      (一)主动公开。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详见《目录》。 

      公开形式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采取政府网站网上公开形式。本机关网上信息公开网址为http://www.699yxs.com 

      本机关还将通过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和报纸、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作为辅助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除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见本《指南》第三条),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机关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提出申请 

      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书面填写《广州市统计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1)。《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本机关网站上下载电子版,复制有效。 

      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1.本机关受理书面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除申请人当面提交《申请表》外,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2.本机关受理通过互联网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互联网在本机关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向本机关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网址为http://www.699yxs.com/zwgk/ysqgk/ 

      申请人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统计信息、统计职称考试、职务评聘等方面政府信息时,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或证明文件,当面向本机关提交书面申请。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从补正信息的下一个工作日,重新开始计算受理时间。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详见本机关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见附件2)。 

      本机关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15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条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除不应当公开的内容外,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 

      广州市统计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 

    府前路1号楼4 

    邮政编码 

    510030 

    办公时间 

    8:30-12:0014:00-17:30(工作日) 

    联系电话 

    83126312 

         

    83342740 

    电子信箱 

    mzmian@gz.gov.cn 

        

      本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受理机构为: 

      广州市统计局政策法规处 

    办公地址 

    府前路1号楼4 

    邮政编码 

    510030 

    办公时间 

    8:30-12:0014:00-17:30(工作日) 

    联系电话 

    83126254 

         

    83126355 

    电子信箱 

    gztjjzfc@gd.stats.cn 

      

      

        

      四、其他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机关投诉举报(投诉电话:83126230,传真:83126330,办公地址:府前路1号楼4楼,邮政编码:510030,接待投诉时间: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1. 广州市统计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表(样表) 

            2. 广州市统计局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 

     广州市统计局 

      2018年1月15 

     

    附件1 

            广州市统计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表  

      

     

     

    人信 

     

      

      

      

      

      

    公民 

         

      

    工作单位 

      

    身份证号码 

      

    邮政编码 

      

    通信地址 

      

    联系电话 

      

    手机号码 

      

    电子邮箱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单位名称 

      

    组织机构代码 

      

    营业执照 

      

    法人代表 

      

    联系人 

      

    联系人电话 

      

    联系人电子邮箱 

      

      

     

    政府 

    信息 

    情况 

      

      

      

      

      

    所需的政府信息 

      

      

    文件名称 

      

    文号 

      

    或者其他特征描述: 

      

    所需政府信息用途 

    (单选,提交自身特殊需要关联性证明) 

    □自身生活需要□自身生产需要□自身科研需要□查验自身信息 

    提供政府信息的指定方式(单选) 

    □纸质 □电子邮件 □其他 

    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单选) 

    □邮寄 □传真 □网上获取□自行领取 □当场查阅、抄录 

    申请人签名或盖章: 

    申请时间: 

           

                     

      受理序列号:(           受理时间:              

      受理部门                     受理经办人:           

      部门负责人:                                          

    附件2 

    广州市统计局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